《時事》超速、酒駕 占花蓮交通事故6成

      花蓮警方去年取締違規件數多達為15萬件,相較前年成長2萬餘件,平均一天就有426件交通違規,其中又以超速占38.2%為最高。花蓮縣警局交通隊指出,交通事故肇事原因以超速及酒駕占6成最多,將透過設置自動測速器、增加酒測勤務降低事故發生機率。

      交通隊調查,因東部地區幅員廣大,讓部分駕駛人有搶快心態,以酒駕及超速肇事占6成為最大宗,目前轄內設置40多支自動測速器,另員警以「手提雷射測速槍」執行每月勤務近百次,全力取締超速行為。

       此外,花蓮民眾檢舉交通案件較前年成長3倍,據縣警局統計去年共5574件,其中4370件成案,較前年1000餘件明顯成長,檢舉方式以行車紀錄器影像為最多,其次是手機影像,違規行徑包括闖紅燈、未打方向燈、逆向停車、雙黃線超車及機車超載等。

       花蓮縣最常肇事車禍路段為台9線新城鄉光隆博物館附近、家樂福大賣場前、新生橋路口;吉安鄉海岸路與南海5街口、函園飯店附近;壽豐鄉和榮橋南端;鳳林鎮林榮段、鳳林公園前、長橋段;光復鄉大富段;玉里鎮酸柑段、玉里段及富里鄉竹田段。

        縣警局指出,由於手機、行車紀錄器普及,全民監督的世代來臨,雖交通違規檢舉沒有提供獎金,但民眾只要檢舉具違規事實,警方就須依規定受理,並查明是否符合違規要件舉發成案,呼籲用路人應確實遵守交通規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