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時事》花蓮去年車禍五千餘件 高齡者事故多

花蓮縣警察局統計,花蓮縣一○八年發生的A1及A2 車禍有五千三百三十七件,其中卅日內死亡者有四十九人,而六十五歲以上高齡者占三成九,在死亡的高齡者中騎機車的占百之四十二點一,這凸顯兩個問題,一是老人家騎機車最容易發生事故,二是台灣已進入高齡社會的交通問題。

  交通部道安會統計,花蓮縣去年的A1、A2車禍,比前年增加二百五十八件,雖然死亡人數減少七人,但少年(十八歲以下)無照騎車、年輕人(十八到廿四歲)死亡人數都比前年高出二到三倍。 交通部統計一○八全台發生A1及A2車禍三十四萬一千三百十二件,卅日內死亡二千八百六十五人,為近四年最高;主要為六十五歲以上高齡者死亡一千一百五十九人, 較一○七年增加九十二人,其中有五百七十九人騎機車身亡,約佔五成,高齡者行人三百二十一人則佔行人死亡人數七成;另十八歲到廿四歲三三九人。

  花蓮縣警察局最新統計,一○八年酒駕總告發件數二七八九件、移送法院件數一八四七件、行政處罰九四二件、交通事故A1發生卅七件,死亡卅七人受傷廿一人,A2發生五千三百件、七一七六人受傷,其中酒駕肇事件數A1發生五件死亡五人、A2發生一○九件一三五人受傷。(按,A1類指造成人員當場或二十四小時內死亡之交通事故。

 A2類指造成人員受傷或超過二十四小時死亡之交通事故)。 花蓮縣去年的車禍五千三百多件數,平均一天發生十四點八五件之多,死亡人數每個月有四點○八人,道安會統計近三年的老人機車騎士車禍的碰撞型態,發現在路口的「側撞」最多,肇事原因多是機車左轉或右轉的時候,與直行車碰撞。

  花蓮縣警察局交通隊長黃增樟表示,老人家發生車禍,比年輕人康復較慢,也需要家人照顧,付出的社會成本裝潢高,如有慢性疾病也容易引發其他併發症,甚至不幸導致傷勢惡化。 黃增樟表示,騎機車在十字路口,以二段式左轉比較安全,否則一不注意就容易發生擦撞倒地,他說,過去警方宣導交通安全,效果有限的原因,是未深及村里社區,未來可透過鄉鎮市公所、村里鄰長宣導家戶。 黃增樟說,「家有一老,如有一寶」,高齡行人發生交通事故比例,相較於其他年齡層高出許多,由於清晨或黃昏天色昏暗,光線不佳情形下,容易造成車輛駕駛人視線不良,導致交通事故發生,警方提醒家中長輩,昏暗天候外出時應穿戴亮色或鮮豔衣物。

  年長者通過路口,當遇到行人號誌綠燈讀秒不夠時,請等下一個綠燈亮起時,再通過。另外也要遵守號誌指示通行,不任意穿越車道、闖紅燈。還有在路口停等紅燈時要與馬路保持適當安全距離,避免他車輛轉彎時碰撞。通過路口時,也要隨時注意轉彎車輛,讓別人看得到你,確保自己安全。高齡駕駛人(行人),除養成良好駕駛習慣,更應建立「安全防禦駕駛」觀念,正面、安全迎接高齡生活的來臨。